出租车在快车道下客,乘客开门撞到电动车,责任是谁?

本人骑电动车带人,由于慢车道被堵,改从快车道绕行(围栏不足10米),想绕过围栏后再进入慢车道,沿围栏骑行中,一出租车由本人后方开至前方停车,停至围栏边(在快车道)距本人前方2,3米处,与围栏间隔足够本人电动车通行.当我行至出租车与围栏之间,乘客突然开门,导致被带人左脚被出租车门杠伤,报警处理,送至医院,因伤口较深,缝合3针,现想询问,主要责任在谁?医药费已经看了1200多,还有什么合理费用需要其赔付?为此事,伤者已在家休息20几天.

注: 当时就诊结束后我们就去交警二大队处理,交警在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是3方责任,然后让司机找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赔付,对司机说医疗费用报销最高1万元,误工费等最高11万元,还对乘客说其暂时无责任,如果各项费用超出保额,再由乘客补上!当时3方均无异议,现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准备找司机赔付,可他现在又不肯了,说是认定书上是3方责任,只找他没用,还要乘客赔付,想再咨询下,如何是好?希望回答相对专业一点!

1、“主要责任在谁?”: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有法律效力,网友的分析,只能供参考,你说已经报警,让交警给你们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解决问题了。
(2)主要责任,应是出租车,不能在快车道停车上下乘客;乘客有一定过错,电动车转入快车道行驶也有过错,可能是次要责任,具体看你手里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药费已经看了1200多,还有什么合理费用需要其赔付”:还需要赔偿的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适当的营养费等。

3、“想再咨询下,如何是好”:
(1)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请注意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的一年诉讼时效。
(2)被告应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所有责任方和保险公司。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14
警察说的没错,司机不愿赔偿的话,直接起诉法院,到时法院会判保险公司直接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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