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工装定制有年限规定吗

每间隔几年可以重新定制?比如2015年定制的2017年可以再定吗?

行政事业单位工装定制有年限规定。

比如炊事员,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件白涤卡长袖上衣,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件白涤细布短袖上衣,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件化纤长裤,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条白涤细布工作帽子,每隔一年重新定制2顶白涤细布工作帽子。

扩展资料:

1988年2月2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国管财字第031号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该《办法》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范围、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部分,自文到之日起在中央国家机关及其行政附属单位实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各单位按原办法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继续使用,但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各单位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3、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保用品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机关行政附属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预算外单位),除机关招待所另有规定外,都按照本规定办理。

6、各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行政机关在行政经费列支;单独核算(包括内部核算)的行政附属单位在费用中列支。

7、各单位对本办法中未列、但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种,可根据本办法的配备原则,制定配备办法,但必须从严掌握。具体配备情况报我局备案。

8、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在中央国家机关及其行政附属单位实行。我局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各单位按原办法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继续使用,但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3
每年冬夏工作服各一套。追问

有文件依据吗?

追答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还有各省市、部委制定的《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表规定》。
只限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海关、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林业、交通、海洋等14个部门所属人员可以着装。

第2个回答  2017-03-25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还有各省市、部委制定的《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表规定》。
只限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海关、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林业、交通、海洋等14个部门所属人员可以着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