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两部分。其中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综合收益,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要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变动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所得税费用。
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扩展资料: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若企业能够决定这项经济利益是否流出和流出的时间,甚至可以使该项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内不流出企业,则其就不是企业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意思就是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身的公允价值变动也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以因为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原则: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所得税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