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年终奖合并计税

如题所述

年终奖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方式,单独计税,即年终奖单独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年终奖12万,单独计税计税方式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1790元。合并计税,即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计算方式,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并计税方式下,由于其他综合所得的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同。

      年终奖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单独计税方式下,通过年终奖除以12个月换算为按月取得的奖金,以按月取得的奖金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确认完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后,以年终奖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通过计算公式可以看出,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需要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平均分摊到每个月,但是计算应纳税额时,却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为计税依据,而不是以平均分摊后的奖金为计税依据。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是在《综合所得税率表》的基础上,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速算扣除数除以12得出。

      年终奖12万,按月换算后奖金为1万,适用第二档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税额为:12×10000×10%-210=11790元。
      单独计税方式下,年终奖12万,平均税率为:11790÷120000×100%=需要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一年仅可以使用一次,比如企业2022年1月份发放了上年度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取得奖金的日期,而不是年终奖会计上的归属期,纳税人选择了单独计税方式;若纳税人2022年12月又取得了本年度的年终金,则本年度的年终奖不得再选择单独计税,因为本年度已经使用过一次单独计税方式了。

      合并计税,即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只是国家给了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税的优惠。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6万-“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
      工资薪金是以全额并入综合所得,年终奖合并计税方式下,也全额并入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的80%并入综合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的56%并入综合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的80%并入综合所得。

      理解税率表,综合所得采取超额累进税率,比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比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元,前36000税率为3%;90000-36000=54000适用10%税率,应纳税额=36000×3%+54000×10%=6480元;这样分段计算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大的,比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则需要分成7段计算,比较麻烦,为了计算简单,综合所得税率表中加了速算扣除数,根据年应纳税所得额确认最高适用税率,用最高适用税率直接乘以应纳税所得额,多计算的税额再通过减去速算扣除数扣除,同样以年应纳税所得额90000元为例,应纳税额=90000×10%-2520=6480元,两种方法计算的税额一致。
      理解税率表的原理,便于取得年终奖时,在合并计税方式和单独计税方式下进行选择。假设纳税人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年终奖除外),准予扣除的“三险一金”,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忽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只能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在预缴个税时均已经扣除,那么纳税人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一致。合并计税方式下,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扣除项目金额不变,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额即年终奖,那么年终奖12万适用税率可能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并入综合所得后,与原来工资薪金适用同等税率,比如为并入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适用20%税率,加上12万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变为27万,依然没有超出第三档税率的临界点30万,此时年终奖12万,实际税率即20%,年终奖部分对应税额为12×10000×20%=24000元,年终奖对应的平均税率为20%。
      第二种情况是并入综合所得后,适用税率比原未并入时高出一档,比如未并入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适用税率为10%,并入之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适用税率为20%,此时年终奖12万,万适用10%税率,万适用20%税率,年终奖对应的税额=×10000×10%+×10000×20%=14600元,12万年终奖平均税率=14600÷120000×100%= src="https://pics6.baidu.com/feed/a71ea8d3fd1f4134f39ad169586667c0d0c85ef8.jpeg@f_auto?token=56e1a69dfc1b6da1c1c71632007c2e37"/>

      第三种情况,年终奖未并入前和并入后,相差两个税率档,比如未并入前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适用税率为3%,并入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适用20%税率档,对于年终奖12万,其中6000元适用3%税率,万元,适用10%税率,万适用20%税率档,年终奖对应应纳税额为:6000×3%+×10000×10%+6000×20%=12180元,12万年终奖平均税率为12180÷120000×100%=合并计税下,年终奖对应的平均税率低于单独计税),则选择合并计税方式;若合并计税方式下,年终奖对应的平均税率高于则选择单独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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