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累计预扣法下,纳税人当月需要预交的税款,通过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查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确认)得出截至当月本年度应预缴的税款合计,在此基础上扣除本年度以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款计算。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即计算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截止当前月份累计预缴税额的计税依据,具体为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

根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主要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本期(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居民个人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或委托任职受雇单位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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