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监狱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1.管辖机关不同:
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监狱属于司法机关管辖,隶属于省监狱管理局(燕城监狱除外)。一般县(区)级以上行政级别都会设立看守所,有的县(区)多个,有的一个。监狱则由司法部和各省在各地市设立,有些城市几个监狱,有些城市一个都没有,监狱与城市不存在对等关系。
2.居住环境不同:
看守所,20平方左右的监舍,一般每个监舍关押20-30人,人均不到1平方米的空间,平躺是不能的,只能侧着睡。
监狱,根据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服刑人员人均建筑设施使用面积在五平方米以上,每间监舍居住不超20人;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有必要的防暑防寒设备;设浴室等生活卫生设施。
3.伙食条件不同:
看守所主要来源为地方财政负担。在押人员每人每月伙食费1~3百元不等,监狱,根据《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一年的伙食费与当地人均经济水平挂钩,财政每年按照服刑人员数量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不可挪用。此外,监狱里服刑人员是需要进行劳动改造的,劳动创造的收入除了上交监狱和国家以外,监区都有自己的分账资金,可以偶尔给服刑人员加餐改善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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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8
您好,看守所与监狱的主要区别:1、主要是羁押的人员不一样。2、主管部门不同。3、主要为任务与职责不同。看守所是公安局管理的 是临时关人的地方,或判刑在一年以下的人呆的地方。监狱是司法局管理的,是判刑以后犯人服刑的地方。
1)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3)所以,在看守所一般是嫌疑人,未决犯较多,监狱都是已决犯了,在看守所判刑之前无法见到亲属,到监狱后多有机会见到家属而且可以通讯。
嫌犯权利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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