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派出所问我的现在居住地,我的居住地已经录入当地派出所还要不要去登记?

如题所述

已经录入就不需要再次登记了。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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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3
老家要你提供居住地的地址与现在的派出所没有关系,应该如实的向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真实的情况,他们有可能与居住地的派出所联系
第2个回答  2019-12-22
不用,只要有办理居住证就可以,一样的合法
第3个回答  2019-12-22
老家派出所需要登记常住人口,你没有在原籍,他们上门没有找到你就会打电话联系你的。你只需要在电话里面回答他们的问题就可以。一般问你现在住在哪里。不用回原籍去登记的。aqui te amo。
第4个回答  2019-12-22
问题是老家派出所问你现在居住地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只是登记,那么不需要去变更,现在居住地变化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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