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产品出口退税后为什么转内销

如题所述

钢材产品7月15日后属于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要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所以,您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口的不退税的产品,需要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同时取得的进项发票也可以认证抵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03
钢材产品大部分都取消了退税率,所以钢材产品出口之后,不但不退税,反而还要转内销征税。

你说的意思是已经退税然后又转内销吗?那最可能是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或者核销单信息到期没有收到,那么前期审核通过并退税的要追回退税,并转内销。

或者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