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时间过长,工资低应到哪个部门反映?

单位工作时间过长,工资低应到哪个部门反映?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在扣除社保、公积金后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高于这个限制是违法行为;
3、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局行政部门会协助劳动者维权。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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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6
1、可以向你的上级或者人事部门申请要求加薪
2、如果工作时间特别长,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时长,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工资,那么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拿回自己应得的正当利益
第2个回答  2016-05-04
你好,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或者是加班未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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