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士官绛衔后,其服役年限怎么算?

如题所述

一个71年的老军人这样对你说:对于“士官绛衔后,其服役年限怎么算”的问题,从我们解放军建军以来,就有升职、降职的官兵的,但是只要是具有解放军军籍的军人,每一天的军人就有每一天的军龄,长期以往就是服役年限(十个月算一年的);现今一个士官的降低军衔的,也是人民解放军具有军籍的一员,其不管受到多大处分,只要没有自己部队的领导宣布命令: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最高处罚的,就是具有累计的服役年限。

对于提问者我已经注意多日了,不就是三期士官(上士)降为一个二期士官(中士)吗。你的一而再的提问,不由我想起自己在基层工兵部队的事情,和平时期的施工只要出事故的就要由带队干部担责的,也就是一个战士重伤的势必就有一个连排长的处分,严重的群伤事故带队干部就会受到降级降职的。

关键的问题你是把处分作为了包袱而念念不忘了,要知道每一个处分下达上级领导也是并不由衷的,当然上级、下属都是不愿意看到一个被处分压倒的上士,而是想看到一个压不倒的钢铁军人!我服役期间曾经受过多次不同警告、记过处分;但是就是在禁闭室内但是上级指导员还是送来专业书籍,后来又送我去军校学习,直到被军区领导点名上了南疆战场受重伤,才不得不转业退役的。退役后,那位指导员在战友聚会时讲:一个好军人是不把眼前的困难、眼前的利益(处分)当成包袱,而是要作为激励自己进步的动力,才是我们解放军实施纪律处分的初衷!

我想你没有必要把降级、服役期、复员、转业、仕途等等想的那么多的,最为紧要的就是“放下包袱、准备战斗”!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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