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8年参加工作现在办退休手续,88年至92年社保要原单位提供原始缴费记录,原单位已经找不到原始记

我88年参加工作现在办退休手续,88年至92年社保要原单位提供原始缴费记录,原单位已经找不到原始记录,可社保说没有原始缴费记录就不算工龄,因为我是合同制工人,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原单位是不可能有1988年至1992年的缴费记录的,因为国家1993年才开始社保制度,1988年就参加工作了,以1992年底前的工龄和1993年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金。不过可以要求原单位配合调查那几年的参保缴费明细,否则就要求其补缴。但是补缴金额应以当地社保要求为准,因为涉及到历年的缴费基数和当时贵地的缴费比例,另外还有较多的滞纳金
一、养老金的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退休金的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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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7
的确合同制是1986.10开始缴费参保。
理论上来说社保系统中应有当事人的缴费信息,这个是他们的责任丢失信息。
另外,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可以确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即便当时未缴费,目前也可以根据档案记录要求其补缴,否则当事人就存在欠费的现象。
建议与社保协商,哪怕补缴那几年的参保费用。追问

我是不是要求原单位补交?如果补交要交多少钱?

追答

可以要求原单位配合调查那几年的参保缴费明细,否则就要求其补缴。
但是补缴金额应以当地社保要求为准,因为涉及到历年的缴费基数和当时贵地的缴费比例,另外还有较多的滞纳金。

追问

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8-21
国家1993年才开始社保制度,你在之前就参加工作,是采取中人中办法,以92年底前的工龄和93年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你的退休金。原单位是不可能有88年至92年的缴费记录的。
第3个回答  2021-03-17

第4个回答  2019-05-05
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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