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得房产一套,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婚后仍由男方公积金还贷,(女方无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这套房产在婚后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能,怎样才能变成共同财产或女方独有产权?即使女方没有公积金,也不还贷,也可以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吗?该怎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