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做钣金加工的公司上班,负责工程图纸展开的技术工作,是2020.7月份入职的,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文件性的约定。首次做这个技术工作难免出错,第一个月因个人原因导致材料费加人工费用损失 合计3千多,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半费用;后面9、10两个月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损失全部是在个人工资中扣除的,11月底家中有事就离开这个公司了,现在收到公司的工资核算:因展图错误损失约1100元,因给的下料数量比实际订单数量多,导致损失3000元,(实际多下的料可以用在后续的订单中,现在告诉说是试制件,后面不用只能报废),现在也去不了公司核对,任由他们宰割。想了解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应该如何维护个人利益。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