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有工作年限要求吗

军队文职招聘有工作年限要求吗

军队文职人员如果是考试考上的是聘用,如果是军官转文职人员属于委任制,不是服役。具体要看考核任免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四章 招录聘用
第十六条 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适用于新招录聘用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的文职人员,以及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
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符合退役条件且拟作退役安置的现役军人。
第十七条 文职人员首次招录聘用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局级副职以上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50周岁;
(二)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或者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45周岁;
(三)科级副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的,35周岁。
第十八条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应当履行退役安置程序,由国家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由战区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权限审批。
第二十条 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
对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文职人员招录聘用结果,应当逐级上报至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备案。
第五章 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军队根据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对文职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第二十三条 文职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
文职人员应当接受军事职业教育。
第二十四条 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实施。
军队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文职人员的考核,应当根据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体。
第二十六条 文职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有试用期的文职人员,应当组织试用期考核。晋升领导职务的文职人员,应当组织任职前考核。
第二十七条 文职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组织实施,一般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家评议、绩效分析、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二十九条 文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登记管理。
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文职人员职务任免、岗位等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奖惩实施、续聘竞聘和辞退解聘等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条 文职人员岗位确定和调整、辞职、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照军队规定的程序办理。
文职人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部级副职岗位,专业技术一级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审批;
(二)局级正职至处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四级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由战区级单位审批;
(三)处级副职和科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由军级单位审批;
(四)科级副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由师、旅级单位审批。
第三十一条 文职人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岗位编制标准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第三十二条 文职人员调整任职、辞职辞退、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退休、受到开除处分的,原职务自行免除。
第三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使用;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使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7

好消息!2019年军队文职招聘开始了月薪1.1万,你符合条件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17
军队文职招聘岗位,都没有提到年限要求哈,但是一些岗位会有技能要求,如计算机等级、建造师认证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