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流标后可否议标

我们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但3家投标单位的报价都太高而流标.因为工期紧,运输距离远,我们直接找了1家进行议标,经双方商议,最后达成协议,并签定协议书。请问这种方式违规吗?

  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就是说可以直接进行议标。

进行议标,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问题。
  2、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双方应各由一名高级代表审阅议标形成的文件,并在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
  3、如果议标时间过长,超出了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会要求几位有希望的候选人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如果投标人拒绝,则其标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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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6
没问题啊,招标就是三种,公开招,邀标,议标,一种比一种形式简单(公开招标最麻烦)但是最能体现真实金额。
第2个回答  2010-07-25
不违规,但最好采用三家议标,然后选择一家。
第3个回答  2010-07-26
如果是政府采购的就看监督部门的意见咯。招投标法只有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8-02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话(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招标,如果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话应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重新招标。依据如下: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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