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腿骨骨折,十级伤残。他自己请了律师与对方肇事司机的保险公司协商/诉讼要求理赔相关医药费,误工费,抚养赡养费等。那么我们公司还需要为这个员工赔偿吗?如果需要,要赔哪些项目?
我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上社保。他出事时在公司刚上班2个月,但是今天刚给他开了个员工在职证明,他说是跟对方保险公司要求误工费用的。
可是没有给他上工伤保险。他就是上班路上骑摩托逆行(摩托车无拍照),被岔路口开出来的面包车吓到,急刹车时摔倒在地导致腿骨骨折。不知道这种属不属于工伤。事故他与面包车司机各付50%的责任。
追答你有些麻烦了。不论你公司是否参与了社会工伤保险,发生应予以工伤待遇的按缴纳过工伤保险的对待。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承担主要责任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按工伤处理。
不过,工伤保险不是第一顺序理赔的。先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理赔。对于事故理赔待遇低于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待遇补足,这就是工伤保险在交通事故善后中的作用和方法。你可参照该标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