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结论的做出是依据两个方面:1.事实依据
病历、医学影像片、法医学体格检查等事实依据;2.法律依据:即鉴定标准,伤情的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轻微伤鉴定标准》,上述标准已在201年1月1日废止,目前使用《人体损伤鉴定》;
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其他的比如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各省有各自的规定。
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
病案、大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 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 书、病危(重)通知书等等,还有各种CT/MRI等报告都是法医临床鉴定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