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部门是:
(1)检察机关业务职能机构之一,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其工作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3)其工作重点是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监所检察部门的职责有:
1、对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下同)、看守所、拘役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管理教育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监狱管理局和人民法院审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无不当实行监督;
4、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超期羁押进行检察;
5、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执法司法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6、对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劳教人员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监所检察部门直接侦查的犯罪案件,需要逮捕、起诉或不起诉的,一律移送公诉部门审查,以加强内部制约);
7、受理被监禁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控告和举报,如对监管干警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的控告;受理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不服劳教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
扩展资料:
机关性质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表明:
第一,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第二,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军队、法庭、监狱等国家强制机构一道构成了国家政权,在这个政权中,军队与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
周恩来讲:“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第三,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公安机关是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
以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任务为公安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政策和法律为全部活动的依据,因而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所监督
监所检察部门是:
(1)检察机关业务职能机构之一,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其工作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3)其工作重点是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4)监所检察部门的职责有:
(1)对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下同)、看守所、拘役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管理教育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监狱管理局和人民法院审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无不当实行监督;
(4)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超期羁押进行检察;
(5)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执法司法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6)对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劳教人员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监所检察部门直接侦查的犯罪案件,需要逮捕、起诉或不起诉的,一律移送公诉部门审查,以加强内部制约);
(7)受理被监禁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控告和举报,如对监管干警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的控告;受理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不服劳教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
监管是 :
(1)看守所 和 少年犯罪管制场所(少管所)劳教所(指 治安拘留2次以上 被送劳动教养的场所)戒毒所 监所 就是 监狱。
(2)一般有3种: 既短期监狱(2-4年) 中期监狱(5-10年)和长期监狱 (10年以上) ,
(3)监管和监狱关系就是:犯罪分子在未被判刑之前,所羁押的地方,被判刑后,根据时间长短由监管所决定送往那所监狱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