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时间,把左手得小指弄骨折了,老板不给我赔偿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显然你已经过了申请认定的时效。
2、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条例》第六十条还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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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3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就行了,每个城市都有!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23
上班自杀老板也不会判刑得
第3个回答  2014-06-23
这个么要动用法律程序了,实在不行就闹,各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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