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差旅费用构成职务 侵 占或者诈 骗吗?

本人于2007年至2013年期间,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
同时产生一定的差旅费用;大多情况下,报销费用均超过报销标准(经常多开发票来报销)。
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虚报差旅费导致职务侵占?或者属于侵吞公司财物、诈骗等其他罪项?(报销的超标部分,每次均有写明超标原因:消费高,没找到便宜的酒店等等;但费用报销每次都由公司层层审核后才发放的;有时候财务还会把“多报、误报”的部分扣除后才发放。)(多年来累计多报的额度有4、5万左右)
如公司进行起诉,需要如何处理比较恰当?

第1个回答  2014-04-24
如果是公司直接起诉应该属于民事纠纷,如果败诉应该只要给钱就能解决了。如果报警,警察立案了来抓你,那就是刑事问题了,可能不是仅仅给钱就能解决的事了。
如果你觉得自己理亏,而且胜诉几率不大的,何必一定要上法庭,直接赔钱不就完了。
个人理解,说错勿怪!追问

个人认为公司通过严格审核,理亏的应该不是本人吧?
另外,是否上庭也不是我能主导的。有看到网上一篇报道是这么说的:虚报差旅费 员工遭除名 规章不遵循 公司输官司

跟我的情况有些类似,所以想问清楚而已。

追答

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你是多报销了,且你有隐瞒事实骗取报销的实情(如果你能证明报销当时是说明了有多报,且公司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另当别论)。那么主要责任人肯定是你,尽管审核人也有一定责任,但你要赔偿也是躲不过的,只是多少的问题。
估计报道的是除名的事情公司败诉,至于要不要赔钱没有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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