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科室工作分工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政法委及综治委内设机构及职能:(一)政治部(下设2个科):1、干部管理科。调查研究和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2、宣传教育科。组织、协调、指导县(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宣传工作。(二)纪检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政法系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政法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三)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目标管理、文电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等工作。(四)调研室:负责对政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执法检查室:负责对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设2个科):1、综合科。2、指导科。(七)社会稳定科。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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