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然后填写了费减申请,但是我的费减申请没有通过要求缴纳500元的申请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则会取消专利申请,并且在缴纳的时候需要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和费用金额。我在上周星期一的时候,通过银行的机器汇款,由于只能输入15个字,所以我只写了申请号,然后在星期三的时候钱被退回来了。过不了多久就是截止日期了,我想请问到时候到了截止日期以后,我是否可以再次提交我的专利申请,是作为一个新的申请提交,而不去缴纳这个费用?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