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查期间律师是否可以会见

如题所述

一、案件侦查期间律师是否可以会见案件侦查期间律师是可以会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侦查阶段,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都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辩护律师还可以会见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会被录像录音吗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不会被录像录音,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羁押场所内进行,会见不被监听、不被录音,羁押场所因保障看守和会见工作安全的需要,可以在会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三、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如下:
1.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2.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3.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4.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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