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诉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规划局

如题所述

行政诉讼状



原告: 贾文学, 1965年4月8日出生, 住址在秦皇岛市玉带湾3-2-201室, 邮箱[email protected], 066000区, 联系电话18903330815



被告: 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位于(具体地址), 庞印宝局长;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丁伟市长



诉讼请求:



    请求裁定 2023年12月7日的答复行为违法
    撤销 行政复议决定书及答复
    判令履行 法定职责,包括纠正违规行为
    诉讼费用 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3年10月7日,我寄出《履职申请书》,指出玉带湾小区规划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具体为,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将停车位改为绿化景观,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未按规定配建公建设施。申请书中详细列举了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人口规模超限、公建项目缺失以及建筑层数和用途的违规验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答复中辩称其行为合法,但我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及《计算规则》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指出其行为与事实严重不符。例如,玉带湾小区的储藏室不符合戊类仓库存放非燃烧物品的规定,公共厕所设置、出入口和数量不符合相关标准,且规划局未按要求建设公共厕所和托儿所,这些都严重违反了国家法规。



玉带湾居住小区的规划许可证还违反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六期二期会所被用于商业而非业主活动中心,规划许可证中未配建幼儿园,违背了《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开发商未能按要求提供公建配套,甚至涉及消防安全隐患。此外,规划局在玉带湾小区的规划许可中,未按规定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且存在社区规模过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全等问题。



政府在审批过程中频繁变更规划,导致人口规模超出标准,如玉带湾小区户均人口与官方声称的差异,引发了对规划局决策合理性的质疑。他们未按《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增配公建项目,甚至允许私人资本占用消防通道,这不仅违反了法规,还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



控诉人贾文学于2024年2月9日将这一情况正式呈递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寻求公正裁决。我坚信,政府机关应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障公众权益,期待法院能公正审理此案,纠正被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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