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买房的购房资格:
1、落户长沙2年有购房资格;
2、落户加社保或者个税同时满一年,有购房资格;
3、社保或者个税满2年有购房资格;
4、落户长沙2年以上的家庭户口(结婚,或者离异带未满18岁小孩),首套房下证满4年,或者网签满6年,有资格买第二套房;
5、不想落户,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无时间要求),有购房资格;
6、没有落户,通过长沙市人才办取得长沙市人才绿卡,凭人才绿卡可以获得购房资格;
7、入伍地在长沙或服役地在长沙或入伍前户籍在长沙,三条符合一条,就可以获得长沙首套房购房资格。
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另有首套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或者拖延未满四年的,但网签(备案)时间已满六年的本市户籍家庭,也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有一套安置房的朋友,想买第二套,以竣工验收交房时间满4年替代取得不动产权证满4年。
有关离异人员在长购房资格的相关问题,大家都很困扰。市住建局一次系统回答了这个问题。
本市户籍夫妻离异不满两年,以单身或单亲(父或母与未成年子女)家庭购房的,应须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2套及以上的,无购房资格;
2、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1套且房产证满4年的,单身家庭无购房资格,单亲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落户不满二年及市外户籍的除外);
3、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0的,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离异时间满一年后属于首套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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