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资料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申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立即)系统审核报销信息;

4.审批(立即) 系统进行后台信息校验;

5.办结 信息校验成功的业务系统即时办结;

6.送达 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经办人前往医保机构经办窗口申请;

2.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收件和受理告知书》;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指引告知书》后将所有材料退回

单位经办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后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收件回执》,并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10个工作日)承办人员需根据受理环节审核要点对申请信息、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提出核准支付或核准不予支付意见,提交复核环节。

4.复核(5个工作日) 复核人员需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判断承办人员做出的承办意见是否正确;若认为承办意见有误的,可不同意该意见,任务将发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同意承办意见的,复核通过。

5.办结 (立即)业务由系统自动办结,需支付的业务将被发送至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6.送达 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窗口申请需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我市已由办理全员生育信息登记代替计划生育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登记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进行查验,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2、病历资料

窗口申请需提交原件。(门诊的提供明确手术方式和休假天数的门诊病历资料;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匹配失败、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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