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6个月时以工作能力不合格为由延长实习期,在工作9个月时被辞退(被辞退时未转正,辞退理由为公司发展出现问题、资金周转困难、没有适合我的工作岗位),该如何维权?(我于2018年4月17日进入公司,7月9日参加应届生培训也是在此日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以工作两月有余’,2019年1月14日被辞退。工作期间参加过应届生培训,主动离职则赔偿违约金,现在经理让我在OA上走离职申请流程,在OA上申请离职是否可视为主动离职呢,请问会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