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2-23
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一条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担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一直,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即法律允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照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对精神损害评定为一个确定的数额。当然,此原则在实施的时候,法官随心所欲,主观独断,而是应该依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必要的情节,做出正确的利益平衡和价值选择。
毁谤和诽谤的区别
毁谤与诽谤有区别。毁谤: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如:这纯系毁谤。诽谤: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诬蔑:恶意~ㄧ~中伤。前者是否可能理解为夸大事实,后者是恶意编造事实,有本质区别
诽谤和污蔑的差别
诽谤,在刑法上有个自诉罪名“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简单的说,严重的诽谤是可以入罪的。污蔑则没有罪名对应。但是,从民法的角度,两种行为都可以构成侵权。单单从词义上来说:诽谤:说人坏话,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
第2个回答 2019-02-23
这个人你认不认识,认识的话,你可以找他问问为什么这样侮辱你的名誉,警告他不要继续做这样的事儿,如果不听,继续的话,你可以告他,这个就不用给面子了
第3个回答 2019-04-02
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任法上的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权追究侵权人的侵权法律责任。在追究其侵权责任之前,要注意搜集对方侵权的相关证据及侵权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而后再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4个回答 2019-02-23
首先你不需要理他,也不要生气,你越生气他就觉得更加的德意。其次你可以明确的告诉他,他这种侮辱你名誉的事是违法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最后如果他屡教不改的话,你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名声名誉。希望你能积极面对这种无理的举动。勇敢的与他们理论。不逃避问题,想信法律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