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整形美容费,保险公司会给赔偿吗?

我前几天在建材市场开车,一小孩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撞了我们,所幸小孩没什么内伤,只是小孩脸当时撞在水泥地上,缝合了几针,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保护弱者,判了我们全责,我们的车有第二者50万,交强10万,现在对方给我们要10000元的营养费及误工费,先注明小孩没有住院,我们当时没同意,现在对方把我们给上诉了,那么所产生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美容费,保险公司会给赔偿吗?当时发生事故之后,去医院及后期换药全是我们垫付的,一共花了1800元左右,谢谢
脸上缝合了,病例上写着可能会有留有疤痕,现在主要是小孩脸上做整形美容的这块钱,保险公司给不给赔偿?

1、建材市场道路如果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话,应当属于广义的道路范畴。
2、你们全责的话,交强险赔偿范围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3、如仍有不足,由第三者商业险赔付。但精神损害赔偿不在商业险赔付范围内,建议在交强险内先解决。
4、当被告的话,建议追加保险公司进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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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7
精神损失费没有多少,误工费是父母的(这个要看小孩的伤情),营养费也没有多少,交通费也是父母的,美容费这个要看小孩的脸上会不会留下伤疤。
如果伤疤会有,那赔偿的钱会多点,如果没有这项,钱不会很多的,因为父母也要承担监护责任的。

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0-06-17
你现在就安静等他告好了
他父母至少要承担70%的责任
保险公司是否要赔还是要看你们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的
如果你是无责任的话你可以反诉要求他父母返还1800元治疗费
有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的
如果对方没有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
你可以向法庭申请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

这个问题你已经发过了。。。
第3个回答  2010-06-17
等着他告吧,没问题的。精神损失费根据惯例一般不超2000 ,其他的你们也不会花很多,放心好了。
第4个回答  2010-06-17
我只觉得法院判得不公平,小孩的监护人不也没有尽到职责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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