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规范性标题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公文标题是要素标题,公文的规范性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构成。

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

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密级的位置:通常定格标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

扩展资料:

公文编号:

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5号”是发文顺序号。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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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公文标题是要素式标题,公文的规范性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构成。
完全标题形式为:“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
例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作的通知
不完全标题形式为:(1)关于“事由”的“文种”
例如:关于治理**河流污染问题的报告
(2)“发文机关名称”“文种”
例如:**银行公告
(3)“文种”
例如:通告;会议纪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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