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事故伤残鉴定为十级,用人单位是支付7个的平均工资还是最底的底薪?

如题所述

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该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其中,若月缴费工资与本人实际工资存在差额的部分赔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若没有缴纳,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追问

Shenpanhua你好:我是桂阳县步步高超的床上用品促销员,由于上班时被凉席打到横突骨折2L、3L、4L骨折受了工伤,住院了两个月医药费由厂家垫付的厂家说买了一年交100元的意外伤害。现在伤情没好就出院了老板工资也不给我发,我要厂家提供劳动合同也不给,我已经给厂家上了两年多的班了,住院期间问厂家要伙食补助也没有,只答应给最基本的低薪1000元任何福利都没有了。想知询你怎么样也能要到工资,拿到劳动合同呢?拜托了。

超市的促销员

追答

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吗?

有的话很简单呀。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各项工伤赔偿待遇 以及应付未付工资即可。这上面回复不方便。有空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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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3
以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实得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按本人工资扣除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追问

Chunppu你好:我是桂阳县步步高超的床上用品促销员,由于上班时被凉席打到横突骨折2L、3L、4L骨折受了工伤,住院了两个月医药费由厂家垫付的厂家说买了一年交100元的意外伤害。现在伤情没好就出院了老板工资也不给我发,我要厂家提供劳动合同也不给,我已经给厂家上了两年多的班了,住院期间问厂家要伙食补助也没有,只答应给最基本的低薪1000元任何福利都没有了。想知询你怎么样也能要到工资,拿到劳动合同呢?拜托了。

追答

你的情况有点复杂。
老板有几项违法的地方。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一式两份,并把其中一份交给职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未按工伤提供工伤待遇和伤残待遇。
建议你找当地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先找当地免费的法律援助咨询一下。每个区县级都有这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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