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受伤,导致脚趾头骨折,赔偿怎么算?

如题所述

脚趾骨折工伤需要申请工伤的认定,然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索赔。首次申请的工伤认定,是要根据鉴定结果索赔的。赔偿包括医院的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
法律分析
工伤导致脚趾头骨折,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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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5
你在工地上受伤……赔偿什么算?
1、你与用工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是否给你上了工伤保险?
3、对你的伤情用工单位申请给你确认工伤。
4、你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你需要向劳动工伤鉴定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5、依据鉴定的结论。向用工单位协商对你的赔偿补偿。
6、协商赔偿补偿不成,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你的赔偿补偿数额作出裁定。最终你将获得赔偿、补偿!
如果你的伤情,不构成伤残。用人单位会依据有关规定,给你报销费用……你满意了?本案了结。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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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05
受伤过程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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