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处罚犯人,经常是发配打拉乌牲与披甲人为奴,是什么意思?求解

如题所述

宁古塔是清代最著名的流放地之一。清代的流放,或称“谪戍”,或称“发谴”,或称“充军”,虽然略有差异,其实质却都是把犯罪的人或其全家送往边疆地区给旗人官兵或非旗人官兵(也就是所谓的“披甲人”)作奴婢。
发配的地方,主要是东北和新疆。《清史稿·刑法志》说:
又有发遣名目,初第发尚阳堡、宁古塔,或乌喇地方安插,后并发齐齐哈尔、黑龙江、三姓、喀尔喀、科布多,或各省驻防为奴。乾隆年间,新疆开辟,例又有发往伊犁、乌鲁木齐、巴里坤各回城,分别为奴种地者。咸、同之际,新疆道梗,又复改发内地充军。
披甲人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是女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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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30
是“流放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吧
先说宁古塔 :1658年(顺治十五年)6月14日 清廷规定挟仇诬告者流放宁古塔。

黑龙江省宁安县,清代被称为“宁古塔”的所在地,是著名的流放地

宁古塔是清代宁古塔将军治所和驻地,是清政府设在盛京(沈阳)以北统辖黑龙江,吉林广大地区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中心。清太祖努尔哈赤1616年建立后金政权时在此驻扎军队。地名由来传说不一,据《宁古塔记略》载:相传兄弟六人,占据此地,满语称“六”为“宁古”称“个”为“塔”,故名“宁古塔”。

宁古塔辖界在顺治年间十分广大,盛京以北、以东皆归其统。随着设厅,疆土逐渐减少。从顺治年间开始,宁古塔成了清廷流放人员的接收地。黑龙江省东部的海林县,是三百多年前清廷流放人犯的宁古塔所在地。被遣戍宁古塔的流人,能生还的极少,大部分都客死该地。

再说披甲人: 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想那披甲人便是最低级的满族兵众了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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