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影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照相机进行摄影。
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发射或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有人说过的一句精辟的语言:摄影家的能力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
在进行照相时,光通过小孔(更多时候是一个透镜组)进入暗盒,在暗盒背部(相对于光入射方向)的介质上成像。根据实际光强度和介质感光能力的不同,要求的光照时间也不同。在光照过程中,介质被感光。
摄影分类
1、静物摄影
静物摄影与人物摄影、景物摄影相对,以无生命(此无生命为相对概念,比如从海里捕捞上来的鱼虾、已摘掉的瓜果等)、人为可自由移动或组合的物体为表现对象的摄影。多以工业或手工制成品、自然存在的无生命物体等为拍摄题材。
在真实反映被摄体固有特征的基础上,经过创意构思,并结合构图、光线、影调、色彩等摄影手段进行艺术创作,将拍摄对象表现成具有艺术美感的摄影作品。这就叫静物摄影。
2、人像摄影
人像摄影与一般的人物摄影不同:人像摄影以刻画与表现被摄者的具体相貌和神态为自身的首要创作任务,虽然有些人像摄影作品也包含一定的情节,但它仍以表现被照者的相貌为主,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像摄影作品只交待被摄者的形象,并没有具体的情节。
而人物摄影是以表现有被摄者参与的事件与活动为主,它以表现具体的情节为主要任务,而不在于以鲜明的形象去表现被摄者的相貌和神态。
3、记录摄影
记录摄影指以纪录为第一目的,对客观事物进行真实影像反映的图片摄影。摄影之所以诞生,就是为了记录的目的。它诞生之后所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的记录功能。
4、艺术摄影
随着发展,人们在摄影中不断地增加艺术的元素,开始产生艺术摄影。它与记录摄影的区别在于艺术性的多少与高低,而无绝对的界限。例如:我们去照张像作身份证或留个纪念,一般照相馆拍摄的照片,最多有点资料或记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