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Oracle数据库技术建立员工工资及其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课程设计的方案、内容及要求:
1.根据需要创建自己的用户(注意起名规范,参见下述要求:对象含义_t_114)和相关数据库表(比如类似在Hr Schema中的employees及departments表等)
2.编写一个函数,查出给定员工号的员工工资及佣金的每月应纳税额:
注:个人所得税算法如下:
从2006年1月1日起: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3.用Java、VS2005(C++/C#/VB)或Excel(vb scripts)作一个界面(C/S,B/S皆可),通过JDBC/ODAC/ADO调用oracle数据库对象,通过友好易用的用户界面实现:增加、查询(可选修改及删除)给定员工的工资、奖金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信息,并(可选)对各部门员工工资或年收入作分析(具体分析需求自定,如分析一下各部门员工中比本部门员工平均年收入高出30%的员工(以下简称“高薪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名和年收入金额等;)。
4.谈谈你对该课程设计的心得体会。
5.谈谈你对Oracle数据库基础课程学习的心得体会。
要求(必须遵守):
 每人可以有侧重地完成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设计及编写,并提供运行脚本和结果(可以是截图),具体需求自定义(假定你就是公司的工资管理员,你的需求是什么),但不能雷同(两份完全相同的文档将可能视为作弊),鼓励同学主动向老师讲解其设计过程或认真完成最后两题,算60分成绩;
 代码、变量名和表等数据库对象的命名规则:对象含义_t_114;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公共议题,其中税前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成为当前讨论和研究的焦点,有一种观点主张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我们认为失之偏颇。基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的判断,当前税前扣除应根据居民基本消费支出、财政承受能力、税制结构、区域发展和纳税人义务等多个因素确定,其项目不能无限度扩大,其标准不能无原则提高。

一、现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而非调节收入分配

理论上个人所得税具有两大职能: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对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调节。从逻辑上看,两大职能不是并列的,收入职能是调节职能的前提和条件,前者是基本的,后者是派生的、从属的。在筹集收入的过程中,调节职能才有发挥的空间;只有收入职能充分实现,调节职能才有足够的力度。

从世界趋势看,随着经济产业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西方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据世界银行统计,个人所得税在高收入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大多在40%以上,在中等收入国家的比重基本上为10%—20%。以美国为例,1902年个人所得税仅占财政总收入的0.3%,1932年达到6.7%,1940年为8.1%;从1950年开始,比重明显上升,达到29.3%,随后就稳定在30%以上的水平,近年达到45.37%,可见个人所得税对政府收入贡献的重要程度。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实施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72.7亿元,到2007年上升为3 184.9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3.74%,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之一,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与西方国家比较,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还不到10%,筹集财政收入职能还未能充分实现,难以承担调控收入分配的重任。假如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只会造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大幅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大幅滑坡,个人所得税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难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改善税制结构的作用无疑是画饼充饥。从这个角度看,个人所得税筹集收入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也不宜定得过高。

二、税前扣除标准应当保障的是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而非全部消费开支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税前扣除标准差别较大,但其共同点可归结为两方面内容:一是为获得应税收入而支付的必要成本费用(即费用扣除);二是赡养纳税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费用(即生计扣除)。可见国际惯例是将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予以税前扣除,超出基本生活费用的部分都纳入征税范围,保证纳税人基本生计不受影响。其中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基本费用扣除占人均收入的比重通常较低,一般为20%—30%,而发展中国家一般为30%—50%。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基本生计支出。由于基本生活费的外延是不断拓展的,因此要动态地把握基本生计支出的内容。二是通货膨胀因素。例如2006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80%,应根据不同时期物价状况及居民基本生活支出情况,适当调整税前扣除标准。三是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的住房、医疗、教育、失业、养老等制度改革。近十年来,这些领域的改革向产业化和市场化倾斜,绝大多数居民在这些领域的支出上涨得较快,税前扣除应考虑纳税者的家庭赡养、抚育负担、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保险金等内容予以扩充。

以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作为计算基本生计支出的依据,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7922元(消费性支出指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等八大类支出),全国城镇平均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96 (包括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的生活费用),以年度消费性支出增长10%计算,2008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应是1722元/月。目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费用标准为2000元/月,基本上符合近年我国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上涨的现实。

三、提高费用扣除标准,既要考虑纳税人减负需要,又要考虑财政承受力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尤其是边际负担水平偏高,需要适当调整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但从财政承受力的角度观察,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不宜过高。主要理由在于过高的税前扣除标准不仅会增加财政负担,而且不利于宏观调控的实施及财税体制的深化改革。据测算,2008年3月将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以后,工薪阶层需要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下降到30%,税基大幅缩减。反观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能够成为主体税种,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税基较宽。如果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将造成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幅下降,再加上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近年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减收增支因素,财政负担过重。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势必会影响国家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实施,尤其是当前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支出压力骤增,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尤需慎重。

四、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要有利于缓解地区发展差别,而不宜加剧分配矛盾

我国经济发展中二元化和多元化特征明显,不同地区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居民对基本生活的满意程度各有不同,有人提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应考虑地区收入与消费水平的差异,给地方省市以适当的权限调整扣除标准。我们认为这个观点照顾了地方具体情况和既得利益,但有违个人所得税横向公平的目标,扣除标准应为全国统一标准,理由如下:一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已经从地方税转为共享税,必然要求立法权高度统一。二是扣除标准的调整仅仅是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一个部分,如果各地扣除标准参差不齐,可能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甚至其他税制的进一步改革。三是如果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区域差异,可能对生产力要素(如资金、人才、技术)流动产生逆向调节效应,将使资金和人才过分向高收入地区流动,既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地区收入差别的功能作用,又对我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五、优化税前扣除项目,要有利于“做大”个人所得税,完善税制结构

在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体系中,个人所得税大都为主体税种,在承担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同时,又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但我国目前仍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项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60%,而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较小,在全年税收收入中占比不到8%,占GDP的比重不足1%,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所得税调控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效力。我们认为,个人所得税能否建设成为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一个决定性因素在于拓宽税基。这就要求简化和清理税前扣除项目,将原先被排除在税基之外的收入重新归于综合所得之中,同时取消或减少某些特定的税负减免项目。如果税前扣除项目太多太细,很多纳税人没有能力填表、计算,就会大大增加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奉行成本。

六、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要有利于增强而不是削弱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观念

在个人所得税制变革中,必须把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作为一项目标,而适当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的重要途径。个人所得税能够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主体税种,成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是与其公民纳税意识的形成紧密相连的。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从1994年的8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0元,有积极作用,但也不排除客观上对进一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需要纳税的群体在绝对数量上大大减少;另一方面,纳税群体的缩小使得纳税行为社会影响的范围呈倍数萎缩。因此,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不宜过高,这样才能逐步增加我国原本不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量,有利于纳税人纳税义务观念的培育和强化。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 方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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