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一个星期有2天的轮休时间。但护士长经常利用我们的休息时间让我们到别的科室去帮忙,而且不让请假。因为你要请假的话,她就看作是你跟她故意作对,以后就给你小鞋穿,这事就曾经发生过一次。院长好象知道这事,但他也不明说,因为有人帮他给别的科室帮忙高兴还来不及呢,反正白用了你们也不会反抗。他这样想的。其他科室好象没有这情况,就我们那个护士长这样做,都50多岁的人了,真恶心。请各位帮帮妹妹我的忙,我们科室的人都恨死护士长了,但又不知道她触犯什么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麻烦大家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