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颁发肄业证书。
肄业证书介绍:
肄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未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被开除不给予肄业,无肄业证);亦可指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但未完成毕业论文者(包括未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者)。个别地区也指具有学籍,但是未修够毕业规定学分,或成绩不合格者。
个别地区也指具有学籍,但是未修够毕业规定学分,中途离校,部分成绩合格者。肄业生由培养单位颁发自制的肄业证明,即为肄业证书。
肄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未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结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但未通过毕业论文者。结业生由培养单位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结业生不再补行论文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毕业生是指达到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以颁发毕业证,如果是本科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还会取得学士学位证。
肄业证书作用:
证明肄业生在该所学校就读过。有些学校可以参加某些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把肄业改为毕业,而无需重读所有课程。它可以证明证件持有者是具有学籍的学生未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人,也可证明证件持有者是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但未完成毕业论文的人或者未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人。
如果由于无法通过本学年的学科考试,被告知本科肄业时,可以向学校申请留级,然后重修本学年的所有课程,在缴费后重新通过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并达到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且成绩合格时,就可获得毕业证书,但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