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个朋友A在银行存了一笔为期一年的定期存款4000元。其家人将A的身份证原件及该存单和存单密码弄丢了,丢失当夜电话向银行挂失,当时银行955**服务台说存单还未被领取,可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身份证明前往开户行补办存单,然而第二天该服务台电话又通知A该笔存款已于前一天中午被人在**支行领取。
由于该定期存单非本人前去领取,如果**支行监管不当,没有要求“代领人”提供身份证,尽凭A的身份证、存单及密码,就让“人”领走存款!那么,请问,银行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银行该承担一定责任,那是什么责任?是否可向法院对银行提出诉讼?
1、丢失当天晚上致电955**电话挂失时,服务台说存款未被领取,但是第二天上午,该服务台却电话通知A“存款已在昨天中午被人在某某支行领取”----也就是说在A口头挂失当晚该笔存款已被领取,而银行却不知道(?!),因此才在电话挂失的第二天又电话通知存款已被领取。
2、该笔定期存单还未到期!在代理人未提供其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情况下,银行让其领取存款!那么,这样的话,银行属“监管不力或审查不严”??这“责任”什么意思?有什么具体的处罚措施吗?
3、在这些情况下,A向法院起诉的话,应以什么名义提起诉讼?我的意思是,告银行什么?
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
银行职工泄露客户信息,应该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