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家居市场内的时候,在由南向北正常行驶被一辆长安汽车相撞,面包车由东向西撞在我摩托车右侧中后部。我当时被撞飞5--6米远,摩托车被夹在面包车前轮下又被推出17米远,(事故科测量的).我强忍疼痛记住车牌号,并拨打110.120报警,摩托车事后知道基本报废。肇事方并未报警要求私聊。
我摩托车有驾照,行车证,没有保险。
对方手续齐全。
我现在浑身扭挫伤,今天才第3天,还不能下床。但交警部门非要下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合理吗?我现在连字都签不了。
如果我不签字交警部门能吧对方的车放了吗?
责任怎么划分?是三七分吗?我应该怎么办?已经知道对方找人
当时没有住院
谢谢那位高人指点一下!!!!
但我的诊断证明还没有出来,能算调查清楚吗?请指点
市场内的十字口出的事,也没有设置红绿灯,没有禁行标志。 不存在怎么走,对方速度挺快起码60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