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进入公司的时候,是以外包人员的身份进入的,但签订合同之后,以拿回总部盖章为名,没有返回我应该执有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提出续签,可是还在进行工作,请问我如何保证自己的应有权利?另,在公司上班的一年中,公司并未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保,仅口头承诺在明年的三月给予报销,每月基数1500元,远远低于我现在基本工资,而且报销手续相当复杂,今年的时候,有很多同事都没能按其承诺报销,请问我如何可以追回这部分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