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泄露客户资料,由哪个部门监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我哥哥之前以自己的名义报装了两台中国电信的固定电话,近段时间接到很多骚扰恐吓电话,甚至有假装警察打来的,连我哥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都很清楚,讲是在中国电信查到的,说我哥涉嫌贪污,我哥是平民一名,去哪里贪污?而且我哥表示从没有向别人公开过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从这两件东西的泄露,我们可以肯定骗徒一定是在中国电信里得知的。曾经拨打10000号投诉,结果渺无音讯。请问还有哪个部门监管累似事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吗?需要什么证据?

归公安部门监管,可以报警处理,涉嫌侵犯别人隐私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
法律分析
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等。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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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0
直接报案,找中国电信简直扯淡,这不是在强盗面前告状?工商局也是垃圾部门,回复也是去找“有关部门”。报案或直接起诉:受到电话恐吓,勒索(记得去电信查询电话记录),如果能查出那人,就会揪出中国电信,他吃不了兜着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20
中国电信是工信部直接领导的通信部门 像这种事情只能去公安或者10000号投诉
第3个回答  2009-10-21
法院起诉吧。不过挺难的。
第4个回答  2009-10-20
工商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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