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名流程

去年报过一次 忘了

求流程

我现在资格审查过了

然后呢

啥时候交钱 什么的

一、申请报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是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报名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1.报名表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

(2)考试法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无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文化程序、工作经历、个人品德习惯、专长爱好、体格与健康状况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2.报考须知,是指导老先生如何报名的告示,也是对招考公告的详细说明。现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1)报考对象

一般除部分京内紧缺专业及其职位允许京外具有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外,大多数专业及其职位均由京内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京内及地方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报考。

其二,允许档案存放京内有关交流中心,并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的职工报考。

其三,允许当年度春季毕业的外语、财会、计算机、考古专业研究生和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关专业的北京高校研究生报考,有关京外生源研究生录用后的留京问题,由人事部解决。

其四,允许国务院军转办及双(退)办批准,1994年在京安置但尚未找到安置单位的营以下转业军官及复员军人报考。

其五,允许集体、民办、合资等单位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其六,单位地处远郊区县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有关管理权限,出具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未能出具的,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报考。对允许报考者,贮存到人事部"备选人员库"中,待开来介绍信后,作为"备选人员"予以推荐。

其七,中小学及公安、劳改系统的报考人员,也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照管理权限出具市、部级等所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不能出具的,按前述"6"中的类似办法处理。

B.京外报考人员

其一,面向京外招考的部门,其招考对象应符合有关规定中关于京内紧缺专业或特殊工作经历的要求。

其二,京外报考人员均应为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

其三,边远地区及中小学教师或某些特殊行业的京外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省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2)资格条件(上文已述)

(3)有关资格证书的认定:

A.对于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资格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在由国家教委承认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二,在由军委批准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三,在中央党校接受教育并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予以承认。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报考者填报专业相同、相近的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部门(三个选择职位)、第二志愿部门、是否服从分配。

其二,对于填第二志愿部门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不能实现,而第二志愿部门由于其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报考职位可能出现空缺时,可以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部门的面试,继续竞争。

其三,所有填报服从分配的报考者,由于考试成绩或职位所限未能被录用,并符合"备选人员库"的人库及推荐条件的,人事部将予以推荐。

其四,有时规定,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二至三个不同职位。

B.京外报考人员

京外报考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部门和是否服从分配。

(5)京外报考人员的考试与录用

A.京外招考部门可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待业特点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或面向本行业的公开招考。

B.京外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考部门的要求,按照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内容,赴京参加考试或在京外考场参加考试。

C.京外报考人员经考核考核合格并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后,由人事部解决有关的进京指标问题。

(6)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二)报考者于规定报名期间,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单位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划定报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规定的报名费、考务费和试卷费。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要对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将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于规定时间将报考资料上报考试主管部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程序为: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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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0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http://bm2010.scs.gov.cn。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0年1月上旬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办法等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第2个回答  2009-10-20
查看报名序号:10月28日

报名确认:11月2日至11月7日 缴费

打印准考证:11月23日11月28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03
第4个回答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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