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补交社会保险的政策

越详细越好,比如说段了3年的和十年的政策各是怎样的,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有啥不一样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单位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按照历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执行人社部门已公布的历年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执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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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灵活就业人员可补交社会保险
1.补交期限为1999年5月-2009年8月 可按照60%申请补交
市内7区99年5月-2009年8月 60%为23129.93 100%为38553.97(已含利息)
以上金额为养老保险费用,医疗保险无法补交
2.按照规定女性 年满50周岁 男性年满60周岁 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可申请退休
如已到退休年龄缴费未满15年,可申请补交或者延期退休,原则上讲是缴纳的年数越久越好
3.企业职工目前投保5项保险,自由职业即个人缴纳只有养老跟医疗保险,但是医疗保险目前规定到退休年龄满20年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因此要详细核算自己的医疗保险,因为目前不能补交之前的医疗险
4.青岛市补交99年5月至今的养老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社保号 办理补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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