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青少年时期即富于文学才华。开元九年(721年) 中进士第,为大乐丞。因故谪济州司仓参军。后归至长安。开元二十二年张九龄为中书令。王维被擢为右拾遗。其时作有《献始兴公》诗,称颂张九龄反对植党营私和滥施爵赏的政治主张,体现了他当时要求有所作为的心情。二十四年 (736)张九龄罢相。次年贬荆州长史。李林甫任中书令,这是玄宗时期政治由较为清明而日趋黑暗的转折点。王维对张九龄被贬,感到非常沮丧,但他并未就此退出官场。开元二十五年,曾奉使赴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幕,后又以殿中侍御史知南选,天宝中,王维的官职逐渐升迁。安史乱前,官至给事中,他一方面对当时的官场感到厌倦和担心,但另一方面却又恋栈怀禄,不能决然离去。于是随俗浮沉,长期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
出仕后,王维利用官僚生活的空余时间,在京城的南蓝田山麓修建了一所别墅,以修养身心。该别墅原为初唐诗人宋之问所有,那是一座很宽阔的去处,有山有湖,有林子也有溪谷,其间散布着若干馆舍。王维在这时和他的知心好友度着悠闲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的半官半隐的生活情况。
一直过着舒服的生活的王维,到了晚年却被卷入意外的波澜当中。玄宗天宝十四年(755)爆发了安史之乱。在战乱中他被贼军捕获,被迫当了伪官。而这在战乱平息后却成了严重问题,他因此被交付有司审讯。幸在乱中他曾写过思慕天子的诗,加上当时任刑部侍郎的弟弟的求情,才得免于难,仅受贬官处分。其后,又升至尚书右丞之职。
王维早年有过积极的政治抱负,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业,后值政局变化无常而逐渐消沉下来,吃斋念佛。四十多岁的时候,他特地在长安东南的蓝田县辋川营造了别墅,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这首诗是他隐居生活中的一个篇章,主要内容是“言志”,写诗人远离尘俗,继续隐居的愿望。诗中写景并不刻意铺陈,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来,而淡远之境自见,大有渊明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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