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相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应载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一定金额;
4、付款期限;
5、付款地点;
6、受票人(Drawee),又称付款人(Payer)。即接受支付命令付款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7、受款人(Payee)。即受领汇票所规定金额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8、出票日期;
9、出票地点;
10、出票人签字。
应答时间:2021-08-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28
票据法规定了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付款日期、付款地和出
票地,并规定:出票人在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和出票地等事
项时,应当清楚、明确。上述这些相对记载事项是由出票人与
受票人之间根据约定确定的。

如果上述相对记载事项,
即付款日期、
付款地和出票地等
事项,没有在汇票上记载,那么按票据法规定,应当推定为进
行了下述记载:

(1)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可推定付款日期采取见票即付的
方式,即该汇票持有人可以在出票日后的一个月内,随时持票
提示付款,付款人应当见到汇票后即予以付款。

(2)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可推定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
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其中,如果付款人属于银行、
其他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等机构时,一般以付款人的营业场
所、
法人住所为付款地
;
所谓法人住所,
是指法人主要办事机构
的所在地
;
如果付款人属于特定的个人,
一般以付款人的经常居
住地作为付款地
;
特定个人的经常居住地,
不一定是他的户籍所
在地,如果该人常年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经商,那么其经商
的外地住所就是该人的经常居住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可推定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就必须从法律上明确出票地,这是因为:首先,由于出票人必须对持票人承担汇票的承兑、付款的保证责任,因此,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即可向其前手直至出票人行使追索权,这就需要持票人到出票人的出票地出示票据,并要求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因此必须从法律上明确出票地。其次,明确出票人的出票地,也可以在遇到票据纠纷、提起诉讼时,以出票地作为管辖地,向出票地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立案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