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业务员 利用两年出差的时候 大概十五次左右,一共虚报差旅费将近四万元,其中包括发票车票对不上帐,但是现在单位说不上报,让他写出材料,然后退赔一共四万九千元。朋友同意了明天去付款,从保护自身利益出发应该在付款时注意什么?如,保留什么证明文件?收据上只有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事后,单位再把此事上报,或进入司法程序,我朋友还有多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