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如补发工资,恢复待遇,支付有关费用等等。
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 :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上岗证”、“培训合格证”、“工作服”、“录用通知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证物;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投诉的时候注意,一是证据真实有效,二是诉求合理合法,三是维权方式得当,尽量不要采取过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