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琰待盗文言文答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9

1. 范元琰遇盗 文言文阅读

原文:范元琰,字伯蛙,吴郡钱唐人也。祖悦之,太学博士征,不至。父灵瑜,居父忧,以毁卒。元琰时童孺,哀慕尽礼,亲党异之。及长好学,博通经史,兼精佛义。然性谦敬,不以所长骄人。家贫,唯以园蔬为业。尝出行,见人盗其菜,元琰遽退走,母问其故,具以实答。母问盗者为谁,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耻。今启其名,愿不泄也。”于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沟盗其笋者,元琰因伐木为桥以渡之。自是盗者大惭,一乡无复窃。

译文:范元琰,字伯珪,南朝时吴郡钱塘人。元琰年轻时非常好学,博通经史,精研佛学,但是其为人很谦逊,从没有以自己的所长而看不起别人。元琰家中很贫困,仅靠种菜维持生活。有一次,元琰从家中出来,发现有人正在偷他家的白菜。元琰急忙退回了家中。母亲问他原因,元琰把刚才看到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问偷菜的人是谁,元琰说:“我之所以退回来,就是怕偷菜的那个人感到羞耻,我告诉您他的名字,希望您不要泄露给他人啊!”母子两人从此严守这个秘密.元琰家的菜园外有一条水沟,有人从水沟中渡水过来偷他家的竹笋。元琰于是特意伐木,在水沟上架了座桥,让偷竹笋的人不必渡水而过。偷竹笋的人为此非常惭愧,从此这一带居然都没有了偷盗之人。

遽:急忙 故:缘故 具:详细 启:说出

文中范元琰对待盗者的做法 赞同是因为范元琰不计较盗贼的德行,用善举使他们认识到自我的丑恶,心中惭愧,从而改过自新;不因人之恶而恶,此君子善人之道! 不赞同是因为范元琰的这种做法有点像《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在主教的掩护下偷走主教家里的银烛台。所谓以德感人

2. 元琰退盗 全文翻译

【原文】

南齐范元琰、字伯珪。钱塘人。累征辟不就。性嗜学。博通经史。家贫。以园蔬为业。尝出行。见人盗其菜。遽退走。母问其故。对曰。畏其愧耻故也。或涉沟盗其笋。元琰因伐木为桥以渡。自是盗者大惭。一乡无复鼠窃。

廉之至可以道不拾遗。耻之化亦可乡无鼠窃。似廉之效力。胜于耻矣。但遗物之事、偶然耳。鼠窃则时有所闻。孰能使之有耻且格。元琰家素贫寒。且以蔬菜为业。乃畏人愧耻而不较。尤为人所难能。

【译文】

南北朝时候。 南齐朝有一个姓范的人。名叫元琰。 表字就叫伯珪。 是钱塘地方的人。屡次朝廷里叫他去做官。他终于不肯去。范元琰的生性。最喜欢读书。对于经史的学问。都能够贯通精博。家里很穷苦。就卖着园里种的菜蔬过日子。有一次走出去。恰巧看见有人正在偷他的菜。范元琰就立刻退回来了。他的母亲就问他为了什么缘故。范元琰对答道。恐怕他们要惭愧的缘故。有人渡过水沟来偷他家里的笋。范元琰就砍了树木来做一条桥。给他们渡过这个水沟。从此以后。偷笋的人。大大的惭愧。一村的人。就再没有偷窃的事情发生了。

3. 求范元琰为人善良 阅读答案

范元琰为人善良

范元琰,字伯珪,吴郡钱塘人也。及长好学,博通经史,兼精佛义。然性谦敬,不以所长骄人。家贫,唯以园蔬为业。尝出行,见人盗其菘①,元琰遽退走。母问其故,具以实答。母问盗者为谁,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耻,今启其名,愿不泄也。”于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沟盗其笋者,元琰因伐木为桥以度之,自是盗者大惭,一乡无复窃。

注释:①菘:白菜。

1.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

①及长好学 ②母问其故,具以实答

③尝出行 ④自是盗者大惭

2.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

或有涉沟盗其笋者,元琰因伐木为桥以度之。

3.文中的范元琰“待盗者”“遽退走”、“伐木为桥以度之”,你赞同不赞同范元琰的做法?说说你的理由。

参考答案:

1.(1)等到,到;(2)缘故、原因;(3〉曾经;(4〉这,这样。

2. 有人涉过水沟偷盗他家的竹笋,元琰就砍下树木做成桥来使他过沟。

3. 答案示例:

(1)赞同,因为元琰这样宽容的做法,最终感化了盗者,使得乡里不再出现偷盗行为。

(2)不赞同,因为元琰这样做,实际上是纵容了偷盗罪。

译文:

范元琰,字伯珪,是南朝时吴郡钱塘人。他年轻时非常好学,博通经史,精研佛学。但是他为人很谦逊,从来不以自己的所长而看不起别人。家里贫穷,只靠种植蔬菜为生。(元琰)曾经外出,看见有人偷盗他家的白菜,他匆忙退走。母亲询问他(这么快回来)的缘故,(他)详细地把实际情况告诉母亲。母亲问(他)偷盗的人是谁,(他)回答说:“先前我之所以退走,是担心他惭愧羞耻,现在说出他的名字来,希望您不要泄露出去。”于是母子两人为(那个小偷)保密。有时有淌过水沟偷盗他家竹笋的人,元琰就砍伐树木做成桥来使他(方便地)过沟。自从这件事之后,小偷们十分惭愧,整个乡里就再也没有人偷窃了。

4. 文言文 范元琰为人善良

元琰就砍伐树木做成桥来使他(方便地)过沟。

2。自从这件事之后,∵范元琰不计较盗贼的德行.译 文1,看见有人偷盗他家的白菜。有时有淌过水沟偷盗他家竹笋的人,只靠种植蔬菜为生,现在说出他的名字来.赞同。母亲问(他)偷盗的人是谁。但是他为人很谦逊,从而改过自新,希望您不要泄露出去,心中惭愧。他年轻时非常好学,字伯珪,小偷们十分惭愧,精研佛学,此君子善人之道,整个乡里就再也没有人偷窃了,他匆忙退走,从来不以自己的所长而看不起别人:

范元琰。母亲询问他(这么快回来)的缘故;不因人之恶而恶:“先前我之所以退走,博通经史,是南朝时吴郡钱塘人。”于是母子两人为(那个小偷)保密,(他)详细地把实际情况告诉母亲,(他)回答说。家里贫穷,是担心他惭愧羞耻,用善举使他们认识到自我的丑恶。(元琰)曾经外出

5. 范元琰为人善良古文翻译

一、译文

范元琰,字伯珪,南朝时吴郡钱塘人。范元琰年轻时非常好学,博通经史,精研佛学,但是其为人很谦逊有礼(从)不凭借(自己的)优点而骄傲地待人。(他的)家中很贫困,只依靠种菜维持生活。

有一次,元琰从家中出来,发现有人正在偷他家的白菜。元琰急忙退回了家中。母亲问他原因,(他)详细地把实情告诉母亲。母亲问偷菜的人是谁,元琰回答说:“我之所以退回来,就是怕偷菜的那个人感到羞耻,现在我告诉您他的名字,希望您不要泄露给他人啊!”母子两人从此严守这个秘密。

元琰家的菜园外有一条水沟,有时有从水沟中渡水过来偷他家的竹笋的人。元琰于是砍伐了树木架了座桥用来渡过水沟。偷竹笋的人为此非常惭愧,从此这一带居然都没有了偷盗的人。

二、原文

范元琰,字伯珪,吴郡钱塘人也。及长好学,博通经史,兼精佛义。然性谦敬,不以所长骄人。家贫,惟以园蔬为业。尝出行,见人盗其菘,元琰遽退走。母问其故,具以实答。母问盗者为谁,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耻,今启其名,愿不泄也。”于是母子秘之。

或有涉沟盗其笋者,元琰因伐木为桥以度之,自是盗者大惭,一乡无复窃。

三、出处

《南史·隐逸下》·范元琰为人善良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南史》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二、作品赏析

《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三、作者简介

1、李大师

李大师(公元570年--628年),字君威,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南朝末期由隋入唐的历史学家。

他熟悉前代历史,长于评论当代时事,他认为南北朝时期各朝的断代史,彼此孤立,记事重复,又缺乏联系,打算仿《吴越春秋》体例,采用编年体撰写《南史》与《北史》,使南朝与北国各代的历史,分别统编于这两部史著之中,后因事一度中辍。

他在隋末参加了农民起义领袖窦建德建立的夏政权,任礼部侍郎。因此,在唐初流放到西会州(今甘肃境内),后遇赦放回。当他再执笔从事史书撰述时,已是武德九年(626),贞观二年(628)去世。他在临终之前,因“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此后,由其四子李延寿继续撰成。

2、李延寿

李延寿, 字遐龄,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史学家。他的生卒年月史书失载,大约卒于唐高宗仪凤年间(公元676-679年)。他任过东宫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国史符玺郎、兼修国史等官职 [3] 。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业。

他参加了唐代官修史书《隋书》《五代史志》(即《隋书十志》)《晋书》和唐朝当代国史的修撰工作。还独自撰写了30卷的《太宗政典》(已佚),又继承其父李大师遗志,以十六年功夫,独立修成《南史》和《北史》,《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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