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过路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如题所述

过路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支付的过路费可以凭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计算抵扣,其计算公式如下: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补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火车票和飞机票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填在哪里?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申报采集后自动提取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2、将上述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合计(包含专票等允许抵扣的票据),填写在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本栏不参与税款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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