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证过户去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过户登记申请书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过户登记申请。如果是夫妻的还需要携带结婚证或其他情况需要携带其他必要性材料。房管局的职责主要有:应该对全市单位的自管住房,进行政策性的指导、监督、管理、协调以及服务的职能,还要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还应该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
需要到房管局办理,具体操作如下:〈br〉
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br〉
领取房产证:办理好过户手续以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时需要带好证件和资料,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领取房产证。〈br〉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br〉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br〉
第二百零九条〈br〉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r〉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br〉
第二百一十条 〈br〉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br〉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br〉
第二百一十四条〈br〉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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